汝政任〔2021〕1號
各鄉(鎮)人民政府,縣人民政府各部門:
根據汝文〔2021〕18號、33號,汝組干〔2021〕1號、4號等文件,經研究,決定:
趙建賓同志任縣水利局副局長(正科級);
郎衛國同志任縣水利局二級主任科員;
郭翔宇同志任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;
胡永星同志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副主任;
張要戰同志任縣金融服務中心副主任;
馬曉國同志任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;
陳驚哲同志任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。
免去肖延武同志縣移民辦公室主任職務;
免去趙建賓同志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郎衛國同志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郭翔宇同志縣機關第二服務中心主任職務;
免去楊付國同志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張要戰同志縣商務稽查大隊隊長職務;
免去馬曉國同志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所長職務;
免去陳驚哲同志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;
免去杜現軍同志縣鹽業管理局局長職務,原職級待遇不變。
2021年4月13日